在珠海,如果您的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您希望提前报废车辆,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指南,帮助您顺利完成汽车报废流程。
一、报废标准
1.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 8 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 10 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 12 年。
•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 15 年。
•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 10 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 12 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 15 年。
•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 13 年。
•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 10 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 15 年。
• 专用校车使用 15 年。
•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 20 年。
•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 9 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 15 年。
•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 15 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 30 年。
•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 10 年,集装箱半挂车 20 年,其他半挂车使用 15 年。
2. 行驶里程达到上限
•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
• 租赁载客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
• 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
• 公交客运汽车行驶 40 万千米。
•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 80 万千米。
• 专用校车行驶 40 万千米。
•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 60 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
• 微型载货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 70 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 40 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 30 万千米。
3.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5.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报废流程
1. 准备材料
•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车辆行驶证原件。
• 车辆登记证书原件。
• 车辆号牌。
2. 联系报废回收企业
• 可以通过珠海市商务局或相关部门公布的名单选择具有资质的报废回收企业。
• 与回收企业沟通报废事宜,包括预约上门拖车或自行送车等细节。
3. 车辆交接
• 按照约定方式将车辆交给报废回收企业。
• 回收企业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登记,确认车辆信息。
4. 提交注销申请
• 报废回收企业向珠海市车辆管理所提交车辆注销申请。
5. 领取证明
• 车主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注意事项
1. 车辆报废前需处理完所有交通违法记录。
2. 确保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3. 选择正规的报废回收企业,避免遭受非法回收的欺诈。
遵循以上指南,您可以在 2024 年顺利完成珠海汽车的报废流程,为环保和交通安全做出积极贡献。